为提高财政资金存放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河财规〔2025〕1号)等规定,河源市财政局将开展2026年河源市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竞争存放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日期
2026年1月22日。
二、项目内容
招标确定2026年河源市市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
三、项目金额、存放期限
资金规模30亿元,存期2年。
四、参与银行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并在河源市区设有分行级以上(含分行)经营机构的银行。
(二)符合《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河财规〔2025〕1号)有关规定,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2024年度人民银行河源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达到B+及以上。
五、参与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17:30前派代表前往河源市财政局(国库科)领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相关资料。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益民街9号河源市财政局5楼(国库科)。联系人及电话:刘睿,0762-3388387。
特此公告。
河源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